苏师干训〔2024〕2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教师工作(人事、师资)处、教师发展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养培训项目承训基地名单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4〕1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年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4〕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推选2024年江苏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成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名师工作室成员推选条件
省名师工作室成员应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设区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得到同行的充分认可。获得县级以上(含本级,下同)高层级骨干教师称号。
2.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愿望和较强的教研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两条即可。
(1)近5年(2019年至今,下同)作为核心成员参加设区市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教研课题)研究;
(2)近5年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专业文章不少于3篇;
(3)近5年在设区市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基本功大赛或学科赛课中获二等奖以上奖项。
3.目标达成力强,主动发展意愿鲜明。能够协调好工学关系,取得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支持,坚持参加全部学习活动。
参加过历届省教育家型教师项目、省卓越教师项目和省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及同层次和以上层次项目的校长,不能参加此次名师工作室成员推选。
二、省名校长工作室成员推选条件
省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应具有中小学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
2.业务素质优秀,办学成效突出。担任校级干部2年以上,办学业绩在区域内获得广泛认可。在乡村学校担任校级干部满3年以上者优先推选。
3.研究意识强烈,科研成果丰富。持续开展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研究并取得丰富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条:(1)近5年(2019年至今)作为核心成员参加设区市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教研课题)研究;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不少于2篇;(2)近5年,学校主管或分管的工作,在设区市教育部门组织的项目活动评比中获得二等以上奖励。
4.目标达成力强,主动发展意愿鲜明。能够协调好工学关系,取得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支持,坚持参加全部学习活动。
参加过历届省教育家型校长项目、省卓越校长项目和省名校长工作室的成员及同层次及以上层次项目的校长,不能参加此次名校长工作室成员推选。
三、成员推选程序
1.组织推选。各设区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和教师发展机构组织实施,根据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性质、成员申报条件及各设区市成员分配名额(见附件1、附件4)组织推选成员并进行公示。
2. 材料报送。(1)各设区市教育局请于2024年8月29日前完成材料报送。2024年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成员申报推选汇总表(见附件2、5)加盖公章寄送我中心。申报表(盖公章)的电子版和汇总表(excel格式)一并发指定邮箱。省名师工作室联系人魏洁,电话:025-83758311,邮箱:jsssgxzx@126.com;省名校长工作室联系人回俊松,电话:025-83758316,邮箱:247257299@qq.com。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教科研大楼704室。
(2)申报成员请于9月1—4日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www.jste.net.cn)个人用户,选择相应工作室并上传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成员申报推选情况表(见附件3、6)电子版及“申报条件”中重要佐证材料电子版。佐证材料要有材料目录,并标注页码。复印件均需学校加盖公章确认属实。
3.主持人确认。工作室主持人根据被推选成员情况表,最终确定每个工作室正式成员15名。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成员,其名额由主持人所在设区市教师发展机构向省师干训中心补充推选。
附件:关于推选2024年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成员的通知 .docx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