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师干训〔2023〕1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教师工作(人事、师资)处: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2023年“国培计划”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国培计划”示范培训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3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分配名额表(见附件1)发给你们。
请各地高度重视参训学员选派工作,严格按照名额分配表和2023年“国培计划”示范培训实施有关要求,突出分层分类,落实参训人选,审核拟选派参训学员报名资格,确保学员符合条件要求,帮被选派学员安排好工作,保证学员准时认真参加培训,完成学习任务。(选派条件见附件2—5),并请于2023年5月26日前在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管理系统里按各个培训项目的要求填写好参训学员信息,不在系统里的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填写参训学员信息表(附件7,EXCEL版本)报送我中心。
江苏省“国培计划”项目办公室联系人:崔映飞,电话:025-83758172,邮箱:3035831@qq.com。
附件:1.“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
2.“国培计划”示范项目(培训团队研修)设置计划表
3.“国培计划”示范项目(校园长培训)设置计划表
4.“国培计划”示范项目(教师培训)设置计划表
5.“国培计划”示范项目(综合改革)设置计划表
6.“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参训学员信息表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