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省乡村教师培育站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洁发布时间:2023-05-23浏览次数:970

苏师干训〔2023〕1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教师工作(人事、师资)处、教师发展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1号)的精神和《关于2023年江苏省乡村教师培育站建站的通知》(苏师干训〔2023〕2号)的要求,经专家评审, 2023年我省设立乡村教育带头人培育站78个(其中自筹站18个),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132个(其中自筹站32个)。 希各市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2023年省乡村教师培育站的各项工作。


附件:1.2023年(第二届)省乡村教育带头人培育站信息汇总表

          2.2023年(第八届)省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信息汇总表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23年5月23日 

202319号文:关于做好2023年省乡村教师培育站工作的通知(文字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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