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第三期江苏省教育家型校长创新培育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王洁发布时间:2023-09-07浏览次数:736


苏师干训〔202334

  

各设区市教育局、教师工作(人事、师资)处、教师发展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1号)、《关于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项目的通知》(苏师干训〔202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实施第三期江苏省教育家型校长创新培育计划(项目编号:S20230203)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立足新时代江苏中小学校长队伍改革发展要求,培育引导中小学校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刻认识、理解和掌握中小学教育规律,优化办学理念,高效性和创造性的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校长统筹学校及区域各项育人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造就一批引领新时代中小学改革发展的教育家型校长。同时,通过教育家型校长创新培育计划,探索中小学领军校长培养的新机制、新途径,为全国中小学校长发展提供“江苏样本”。

  二、申报条件标准

  申报人选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高尚的教育情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

  (二)办学理念先进,管理经验丰富,办学业绩突出,育人效果显著,在省内外声望高、影响大、示范性强,得到同行、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广泛敬重。所在学校特色鲜明、业绩显著、成果突出。

  (三)具有高级教师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动力和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

  (四)己获得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具有三年以上正职校长经历,或集团校执行校长5年经历,一般在 48 周岁(1975 1  1 日以后出生)以下,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到 50 周岁。在乡村学校担任管理工作满 8 年以上者优先推荐。

  (五)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成果丰硕。原则上近 5 年参加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校长高端研修活动。

  三、培养方式

  培养周期为3年,通过创新平台、优化服务、协同共进、成果转化等多种形式,以“整体化发展”、“三主体发展”、“共同体发展”为路径,分专题指导,分阶段实施,确保培育质量。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领导下,江苏省师干训中心负责项目的整体推进、过程指导和考核评价。各设区市教育局教师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目,落实监管责任,认真指导市级教师发展机构开展推选等工作,在政策制定、组织保障、经费配套等方面予以支持。各地教师发展机构是项目属地落实的主体,要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主动汇报,争取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支持,并在当地高端项目实施、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建设等工作中,优先安排培养对象参与,充分发挥培养对象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组建高水平导师队伍

  邀请全国教育及管理领域的知名教授、研究人员担任理论导师;有丰富基础教育管理经验的教育行政人员、江苏省知名校长和国家级领航名校长担任实践导师。

  (三)“四位一体”协同联动培养机制

  项目实施各相关培养主体包括: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设区市教师发展机构、中小学校。各相关部门以“目标一致、责任分担、成果共享、合作发展”为原则,协同开展培养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在培养活动中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高等院校在培养活动中给予学术支持,设区市级教师发展机构在培养活动中给予项目和组织支持,省级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在培养活动中给予实践支持。

  (四)建设教育家型校长共同体

以“促进培养对象自身成长,推进培养对象所在学校和所在区域基础教育发展”为愿景,省教育家型校长创新计划培养对象组成“教育家型校长共同体”,通过平等对话、多方联动、示范辐射等方式促进区域基础教育整体发展。

  (五)制定项目考核评价制度

  “四位一体”中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自评工作,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将会定期开展考核检查,对绩效评价较低的部门进行调整,并暂停其参与省级高端培训项目资格。

江苏省师干训中心按照过程性、发展性、实践性、主体性的原则,采取自我与专家、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式,对培养对象个人成长、学校发展和区域推动三个方面进行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实行退出机制。培养期满后,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组织终期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六)保障经费投入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按培训任务情况下拨教育家型校长创新培育计划经费。省师干训中心负责经费的使用管理,根据各地经费及项目配套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及考核评价结果,每年安排不少于总经费的 30%到项目实施力度大、效果好的地区开展协同培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苏北地区。

  五、组织评选第三期培养人员

  (一)名额分配及评选

  第三期江苏省教育家型校长创新培育计划面向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分学段共确定30名正职校长作为培养对象。各设区市教育局根据申报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组织申报及考察评选,要注意考察申报人选的师德师风表现和地区、学段分布,评选结果应在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

  省师干训中心将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报省教育厅审定确定最终名单。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对象将做淘汰处理且不再本申报地区(大市)重新推荐。

  (二)材料报送

  各设区市教育局要认真组织填写《第三期江苏省教育家型校长创新培育计划推荐培养对象申报表》(见附件2)和《各设区市推荐培养对象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930日前报送至我中心。申报表一式一份、汇总表 1 份;所有材料以电子稿pdf格式上报,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设区市+第三期教育家型校长申报)

  联系人:回俊松,邮箱:894286279@qq.com,联系电话:025-83758316

 

附件:1.第三期江苏省教育家型校长创新培育计划各设区市推荐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

   2.第三期江苏省教育家型校长创新培育计划推荐培养对象申报表

   3.各设区市推荐培养对象汇总表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2397

202334号文:关于组织实施第三期江苏省教育家型校长创新培育计划的通知(文字版).docx

联系我们
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邮编  /  210013
电话  / 025-83758312(办公室)
Copyright ©2024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师干训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