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王洁发布时间:2023-11-08浏览次数:652

各设区市教师发展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苏师干训〔2023〕43号)精神,现就“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各级教师发展机构、各级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及其他对专项选题有较深入研究的传统优质校。

  二、课题类型

  本专项课题包括“课程资源建设研究”和“学科素养测评资源建设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要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方案切实可行,并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已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2.课题主持人限报1项,须为在编在岗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 57周岁(1966 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申报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本次课题实行限额申报。

各设区市限额

  四、课题管理

  1.立项建设。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课题主持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报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审批。

  2.过程管理。课题实行开题报告制度、中期检查制度和结题验收制度,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负责项目指导、检查工作。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要求整改并限期验收,整改后仍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撤销项目并追缴相应资助经费。

  3.经费资助。本次立项课题给予专项经费资助。课题经费可用于劳务费(如讲座费、指导费等)、专家咨询、教学资源开发、基地硬件建设、学术交流研讨、购买图书资料、成果出版发行等。课题主持人应制定详细的经费使用计划,做到专款专用。

  五、材料提交

  1.本次申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设区市教师发展机构组织课题申报初评,并根据申报限额,按照规定程序于11月30日前报送《“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专项课题申报评审表》(附件2)、《“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专项课题申报评审活页》(附件3,一式3份)和《“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专项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材料至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下称教发中心);第二阶段,教发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并于12月7日前公示立项名单。

  2.本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江苏省师干训中心官网(http://jsfz.jssnu.edu.cn/)的“专业研究”专栏下载,或者登录江苏教师管理系统(http://jste.net.cn/)的“教师发展研究”专栏下载。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各申报人需提供配套的电子版,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内容的一致性。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由设区市教师发展机构统一寄送教发中心。

  联系单位: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顾老师  电话:025—56226511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教育技术楼605室 邮编:210013


附件:

附件1:职前职后一体化培养申报指南.docx

附件2:“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专项课题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3:“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专项课题申报评审活页.doc

附件4:“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专项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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