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师干训〔2024〕2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教师工作(人事、师资)处、教师发展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11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对2021年和2022年省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工作室活动开展终期考核评审。具体事宜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2022年省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1.省名校(园)长工作室培养方案。
2.省名校(园)长工作室历次活动方案。
3.省名校(园)长工作室历次活动图文报道。
4.省名校(园)长工作室总结报告,主要包括项目方案执行自评、项目管理自评、项目成果自评,经验特色与经费使用自查。
三、工作程序
1.材料报送。请各设区市根据本通知要求,(1)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2)将考核内容所列材料,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报送。报送材料(纸质)按考核内容分类装订邮寄至指定地址;报送材料(电子)按考核内容分类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
2.材料考核。省师干训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名校(园)长工作室活动材料进行考核评审。
联系人:省师干训中心回俊松,电话:025-83758316。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科研楼706室,电子邮箱:894286279@qq.com。
附件:关于组织省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工作室活动终期考核评审的通知.docx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