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师干训〔2024〕1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教师工作(人事、师资)处、教师发展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养培训项目承训基地名单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4〕18号)精神,现将推选“江苏省卓越教师创新培育计划(小学)”(项目编号S20240204)成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及人数
“江苏省卓越教师创新培育计划(小学)”(2024)涉及到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等三个学科,每个学科推选成员20人,计60人。
二、对象及条件
推选对象为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师德修养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有主动发展的强烈愿望和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2.教学成绩突出。设区市级教学骨干,多次开设县级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是当地公认的优秀青年教师。
3.科研成果较丰。近五年来(2019年至今)主持过设区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教师发展研究课题、教研课题),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教师发展研究课题、教研课题)研究;独立发表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文章多篇;在教学研究及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参与度,成果丰富,在同行中具有较大影响。
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可以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限制,但除了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至少满足下列4项条件中的2项。
(1)近5年独立发表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专业论文中,至少有1篇发表于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按照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相应年度版本认定)或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2)近5年主持过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师发展研究课题或教研课题;
(3)在由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设区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项;
(4)受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设区市教育局)表彰。
三、研修周期
研修周期2年,每年按不同主题分阶段线下集中研修不少于30天。
四、研修费用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安排专项研修经费,研修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集中研修时成员往返交通费和城际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五、推选办法
各地推选工作由设区市教育局相关处室会同教师发展机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成员推选条件,采取教师个人申报、学校推选、有关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每个学科推选不超过3人。省师干训中心进行材料审核,并通过线上交流的方式确定每学科正式培养对象。
六、其他
1.各设区市于2024年7月30日前向省师干训中心报送附件1、附件2、附件3的PDF格式电子版和附件3的excel表电子版。
2.通知被推选教师加入QQ群(群号778697883)。
联系人:汤海珍;电话:025-83758530;电子邮箱:627335095@qq.com,邮件主题:设区市+2024卓越教师报名。
附件:关于推选江苏省卓越教师创新培育计划(2024)学员的通知.docx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