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江苏省教育家型教师创新培育计划(2024)成员的通知

发布者:刘诗娜发布时间:2024-07-18浏览次数:30

苏师干训〔202418

  

各设区市教育局教师工作(人事、师资)处、教师发展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养培训项目承训基地名单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418号)精神,现将推选“江苏省教育家型教师创新培育计划(2024”(项目编号S20240203)成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及人数

江苏省教育家型教师创新培育计划(2024)涉及到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等三个学科,每个学科推选成员20人左右。

二、 对象及条件

推选对象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设区市高层级骨干教师称号,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11日后出生)。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师德修养良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教育情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

2.教育理念初成。在教学实践中对教育问题有系统科学的理解,初步形成独到教育理念,得到同行的认可。

3.教学成效显著。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高,多次开设社区市级以上公开课或讲座,学科育人成效显著。在本领域或同行中有较高声誉。

4.科研成果丰硕。具有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近五年来(2019年至今)主持过省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师发展课题或教研课题,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发表过多篇学科教学论文。

5.其他要求。符合上述条件的历届省卓越教师创新培育计划学员申报的,不占各设区市上报指标。

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除了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至少满足下列4项条件中的2项。

1)近5年独立发表的专业论文中,至少有2篇发表于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按照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相应年度版本认定)或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2)近5年获得教学成果奖或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3)在由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设区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项;

4)受过设区市级人民政府(或省教育厅)以上表彰。

三、研修周期

研修周期2年,每年按不同主题分阶段集中研修不少于30天。

四、研修费用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安排专项研修经费,研修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集中研修时成员的往返交通费和城际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五、推选办法

各地推选工作由设区市教育局相关处室会同教师发展机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成员推选条件,采取教师个人申报、学校推荐、有关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每个学科推荐不超过2人。省师干训中心进行材料审核,并通过线上交流的方式确定每学科20名左右培养对象。

六、其他

1.各设区市于2024730日前向省师干训中心报送附件1、附件2、附件3PDF格式电子版和附件3excel

2.通知被推荐教师加入QQ群(群号236020112)。

 

 

 

 

 

 

 

 

 

联系人:汤海珍;电话:025-83758530;电子邮箱:627335095@qq.com;邮件主题:设区市+2024教育家型教师报名。

 

附件:关于推选江苏省教育家型教师创新培育计划(2024)成员的通知.docx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247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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