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教师工作(人事、师资)处、教师发展机构:
根据省师干训中心《关于开展第二批“四有”好教师省级重点培育团队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苏师干训〔2024〕38号)要求,经设区市教师发展机构组织初评和省师干训中心组织复评,第二批65个省级重点培育团队全部通过终期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2月13日。
对此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师干训中心反映,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教科研大楼704室,邮政编码:210013,联系电话:025-83758432。
附件:江苏省第二批“四有”好教师省级重点培育团队终期评估结果公示.docx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