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师干训〔2025〕39号
各设区市教师发展学院、各师范生培养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的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更好地发挥课题研究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根据《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研究,我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3年度省教师发展研究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不含“职前职后一体化”专项,下同)。
重大课题由省师干训中心负责,重点课题委托各设区市教师发展学院组织实施。
二、检查材料
1.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中期报告;
2.阶段性成果代表作(不多于3项,主要包含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等,其中著作只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等);
3.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的证明。
三、上报要求
1.课题主持人按以上顺序将中期检查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不大于5MB);
2.各设区市教师发展学院将课题主持人的中期检查材料打包发至指定邮箱(252022453@qq.com)。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周五)18:00。
四、其他事项
1.省师干训中心将组织专家对中期检查材料进行集中复核,复核结果将在省师干训中心网站和江苏省教师管理系统公布。
2.中期检查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其中,“优秀”等第的课题占比10%左右,其他等次不作比例规定。省师干训中心将从获“优秀”等第的课题中遴选认定少量第一批省教师发展研究精品课题。
3.课题主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中期检查的,或被评议为“不合格”等第的课题,主持人于一个月内向省师干训中心提交复检材料,经复检仍“不合格”的,省师干训中心将作出“终止”课题的决定,并通报所在设区市与高校。
联系电话:025-83758176;联系人:钱老师。
附件3:2023年度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xls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