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师干训〔2024〕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教师工作(人事、师资)处、教师发展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养培训项目承训基地名单的通知》(苏教办函〔2023〕22号)、《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省级培训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省师干训〔2021〕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部分省级培训项目终期评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2年、2023年高中校长新课改分专题选学项目、2021年“卓越教师创新培育计划”中标单位、2022年“乡村教师提优计划”执行单位和承办单位(详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1.有关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总结和评估工作。请于2024年2月25日前将评估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要求见附件2)报送我中心。
2.江苏省师干训中心将采取网络匿名评估方式,对各地项目实施工作进行绩效评估。考评结果将作为省级教师和校长培训招标项目绩效评价、资质调整、任务承担、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有关设区市教师发展机构请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省级培训招标相关单位。
三、材料报送地址
校长项目报送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教育科研楼706室,邮编:210013。联系人:回俊松,联系电话:025-83758316。电子邮箱:894286279@qq.com。
教师项目报送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教育科研楼703室,邮编:210013。联系人:韩益凤,联系电话:025-83758432。电子邮箱:jssgxhan@163.com。
附件: 1.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省级培训项目终期评估对象名单
2.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省级培训项目终期评估材料报送要求
3.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省级培训项目实施自评量表
4.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省级培训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报告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