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八届省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学员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王洁发布时间:2024-06-04浏览次数:10


苏师干训〔202411

  

各设区市教育局教师工作(人事、师资)处、教师发展机构:

  为展示全省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建设成果,促进广大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第八届省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学员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第八届省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全体学员。

二、论文要求

  1.论文选题。培育站研修主题为论文选题范围。

  2.内容要求。参评论文必须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切忌泛泛而谈;严禁抄袭,一旦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全省。论文查重率超过相关规定的不予评奖。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得参评。

  3.格式规范。正文前要有“摘要”(原则上200字以内)和“关键词”(35个),引文要准确无误,注释及参考文献统一用尾注,每页编号,注释和参考文献要按通用学术规范格式编写。

  文章字号、字体及行距设置为标题三号宋体加粗、段后1行,关键词段前0、段后1行,一级标题小四仿宋加粗,正文小四仿宋,全篇行距固定值22磅。注释和参考文献仿宋五号、单倍行距,段前段后为0

  篇幅一般不超过5000字。A4纸张,页边距上下均为2.0,左右均为3.0PDF格式。

三、评审方式

  设区市初评与省级复评相结合。采取匿名评审的方式,论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培育站等相关信息。

四、评选流程

  第八届省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全体学员均需参加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每篇论文需附指导教师推荐意见。

  1.市级初评。各培育站将学员参评论文和初评信息汇总表(附件)统一递交各设区市教师发展机构。各设区市教师发展机构于621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初评主要审查学员是否为乡村教师、论文的重复比、规范格式是否符合参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参加省级复评,论文不合格率将计入培育站终期考核。

  2.材料报送。各设区市教师发展机构于621日前将附件纸质版连同学员论文U盘统一报送省师干训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送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教育科研楼704室,邮编:210013,联系人:韩益凤,电话:025-83758432

  3.省级复评。根据《江苏省乡村教师培育站学员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办法(修订)》要求,省师干训中心从每个培育站随机抽取2篇论文参加省级复评。省级复评设省一、二、三等奖若干。

  4.其他要求。

  (1U盘内包括附件的Excel版和全体学员论文PDF版,每个培育站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培育站全称,培育站名称相同的备注主持人姓名。

  (2)同一培育站学员论文PDF版文件名格式:“序号+论文标题”。序号是从0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和标题等信息要和附件保持一致。

 

附件:第八届省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学员优秀论文初评信息汇总表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2464

202411号文:关于组织第八届省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学员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文字版).docx

联系我们
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邮编  /  210013
电话  / 025-83758312(办公室)
Copyright ©2024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师干训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