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师干训〔2024〕12 号
各设区(市)教师工作(组织、人事)处: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实施 2024 年长三角地区中小学优秀管理干部跨省(市)挂职工作的函》(皖教秘师〔2024〕42 号)《长三角地区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战略协作框架协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我省开展2024年长三角地区中小学优秀管理干部跨省(市)挂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服务长三角地区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战略,按照“聚焦高质量”“聚力一体化”“率先现代化”三大原则,搭建省(市)际平台,建立长三角中小学校优秀后备干部跨省(市)挂职机制,引领后备干部共享长三角名校资源,参与名校高质量建设和发展工作,在挂职实践中砥砺品质、提升认识、更新观念、增长才干,与名校合作共进、共同成长,为长三角基础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储备一批综合素质好、堪当重任、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
二、挂职基地校选拔条件及数量
(一)选拔条件
1.原则上位于设区市政府所在地,有先进的办学治校理念,注重学校内涵建设和发展,社会信誉度高,具有广泛影响。
2.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学特色鲜明,办学业绩突出。
3.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管理规范,为教师有效教学和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4.拥有高水平的管理团队和师资队伍。
5.能够为挂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便利。
(二)选拔数量
2024年我省接收挂职基地校数量为30所,其中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各5所,小学、初中各10所(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挂职人员选拔条件
(一)牢记初心使命。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锤炼品质,有过硬的政治素质、优良的师德师风。
(二)深植教育情怀。弘扬教育家精神,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突出的教育业绩,深受学生喜爱。
(三)工作作风扎实。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敢于坚持真理、善于独立思考,坚持求真务实,坚决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四)发展潜力较大。掌握系统的教育管理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办学治校组织领导能力,改革创新意识强,能够深刻理解长三角基础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意义。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四、挂职人员选拔范围与选拔人数
(一)选拔范围
在我省中小学校中层以上党政干部中选拔,学校类别包括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注意选拔一定数量的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注意向乡村中小学校尤其是革命老区、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倾斜。
(二)选拔人数
2024年在我省范围内选拔管理干部30人,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各5人,小学、初中各10人(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五、挂职形式
(一)跨省(市)挂职。派出的挂职人选按学段分别至不同的省(市)挂职,所挂职学校与挂职人选原任职学校为同一类别。
(二)挂任职务安排。挂任职务原则上平级平职或平级低职安排,挂任岗位一般应为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且有明确工作分工。
(三)挂职后备干部不占接收学校同级别、同层次干部职数和编制。
六、挂职时间
2024年秋季学期正式实施挂职计划,挂职人员于9月1日前到岗。
七、工作机制
(一)履行挂职锻炼“传、帮、带”机制
基地校从有利于培养锻炼挂职人员、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出发,为每位挂职人员安排合作导师,引导和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名校高质量建设和发展工作,支持他们多参与长三角地区基础教育更高质量发展和一体化发展事业,为他们多安排从事急难险重任务。基地校对挂职人员应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通过个别谈心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形式,及时掌握挂职人员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二)履行挂职基地校动态调整机制
各基地校将接收后备干部挂职纳入学校重要工作日程,省教育厅将根据挂职工作完成情况,对下一年度基地校进行动态调整。
(三)履行挂职锻炼任务驱动机制
挂职人员立足原任职学校高质量发展需要,带着问题和任务挂职,将赴名校锻炼与学习相结合,将理论提升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将挂职锻炼与问题解决相结合。我省将通过向选派人员下达任务书等形式,明确挂职目的、努力方向和纪律要求,强化任务驱动。
(四)履行挂职人员双向管理机制
挂职人员日常管理由接收学校和派出学校共同负责,以接收学校为主,派出学校配合。挂职人员应自觉服从接收学校党组织的管理,挂职期间不再承担派出学校的工作任务。接收学校和派出学校应加强沟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通报,并分别向所在省市主管部门报告。
八、考核安排
挂职期满时,四省市联合组织考核工作,考核挂职人员表现情况,考查基地校支持挂职工作情况。
(一)挂职人员期满考核
主要考察挂职人员挂职期间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情况,重点考察挂职人员服务长三角地区基础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意识、能力、工作实绩和发展潜质。考核程序包括个人自评总结、接收学校考核鉴定、派出学校考核鉴定等。挂职人员撰写原任职学校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作为个人自评总结的附件,进入考核材料。期满考核材料存入本人档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年度推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基地校支持挂职工作考查
主要考察基地校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情况,重点考察基地校“传、帮、带”机制建设与有效运转情况、通过挂职人员引领和支持其原任职学校高质量发展情况。基地校撰写支持挂职工作总结报所在省市主管部门。
(三)四省市联合举行年度挂职工作成果汇报会
对挂职期间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的优秀后备干部,给予宣传和表扬,并将成果汇报与推进长三角地区基础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工作研讨相结合。
九、其他事项
挂职人员在挂职期间相关费用由派出单位统筹安排。挂职人员行政、工资关系和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接收学校为挂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对因身体状态、思想作风、工作能力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挂职的,或只挂名实际不履行挂任职责的,要按程序及时调换。挂职人员因工作失职或违法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终止挂职。
请各设区市根据名额分配推荐相应的接收学校与挂职人员,填写《2024 年长三角中小学优秀管理干部跨省(市)挂职接收学校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2024年长三角中小学优秀管理干部跨省(市)挂职人员汇总表》(附件3)及《2024年长三角中小学优秀管理干部跨省(市)挂职人员个人简历》(附件4),请于6月19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崔映飞,联系电话:025-83758172,电子邮箱:3035831@qq.com。
附件:1.2024年长三角中小学优秀管理干部跨省(市)挂职(接收)学校及挂职人员名额分配表
2.2024年长三角中小学优秀管理干部跨省(市)挂职接收学校信息汇总表
3.2024年长三角中小学优秀管理干部跨省(市)挂职人员汇总表
4.2024年长三角中小学优秀管理干部跨省(市)挂职人员个人简历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24年6月11日
202412号文:关于开展2024年长三角地区中小学优秀管理干部跨省市到名校挂职工作的通知(文字版)(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