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师干训〔2024〕5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教师工作(人事、师资)处、教师发展机构:
根据省师干训中心《关于开展第二批“四有”好教师省级重点培育团队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苏师干训〔2024〕38号)要求,经设区市教师发展机构组织初评和省师干训中心组织复评,第二批65个省级重点培育团队全部通过终期评估,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批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同意,现将终期评估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关于公布江苏省第二批“四有”好教师省级重点培育团队终期评估结果的通知.docx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24年12月18日